商标权有效期限为十年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
第三十九条
(资料图)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
第四十条
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。
二、找法网提醒您,我国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分为两种: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。
1.商标权的原始取得,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,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,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,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。
2.商标权的继受取得,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,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。
三、商标权的取得条件有:
1.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。
2.商标使用的文字、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,便于识别。
3.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。
4.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。
5.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,未经注册,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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